首页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章 调查评估组织 第六条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调查评估组织 第六条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国务院决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或者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灾害情况和影响进行研判,提出调查评估启动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在调查评估工作启动前,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派出工作组开展前期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