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成立调查评估组,或者授权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成立调查评估组开展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的;
因自然灾害因素引发的垮塌、塌方、垮坝、倾覆、淹井、工程或者基础设施损毁等,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的;
地震、暴雨、洪涝、台风、风雹、雪灾和低温冷冻等,以及多灾复合造成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具有其他情形,需要开展调查评估的。
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的;
因自然灾害因素引发的垮塌、塌方、垮坝、倾覆、淹井、工程或者基础设施损毁等,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的;
地震、暴雨、洪涝、台风、风雹、雪灾和低温冷冻等,以及多灾复合造成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具有其他情形,需要开展调查评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