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调查评估报告经批准后,调查评估组应当向灾害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印发调查评估报告,提出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要求。必要时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案例剖析,吸取灾害教训,推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