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调查评估实施 第十四条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调查评估实施 第十四条 调查评估应当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分析评估、形成报告等程序开展。及时组织开展调阅资料、现场勘查、数据分析、走访座谈、征集线索、问询谈话、专家论证等工作,并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统计、对比、模拟推演等综合分析。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