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是指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为查明灾害起因、经过、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等开展的相关工作。法律法规… 第三条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特点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剖析问题,举一反三,提出防… 第四条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组织开展。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