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能效信贷能力建设,提高能效信贷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积极开展能效信贷的培训,积累有关节能减排重点行业、节能环保技术专业知识,培养和引进具有金融和节能环保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