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2000年) 5、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十四、 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2000年) 十四、 5、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十四、 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由主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