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第八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第八条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