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2004年) 4.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0分) (4)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2004年) (4) 4.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0分) (4) 银行是否建立了与分类工作相配套的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知有关贷款分类的重要信息;银行是否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报送贷款分类数据和相关分析报告。(2分) 评分原则:①银行五级分类制度存在明显缺陷或分类结果严重失实的,得分应低于3分。②银行未建立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不得分。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