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2002年) 第四章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200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报酬和费用 第三十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支付报酬和津贴。报酬和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时所需的费用由商业银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