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股东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