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