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董事长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违反商业银行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越权干预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