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