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制定规范、公开的董事选举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