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9日起施行。201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同时废止。 (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9日电) 第四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