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应熟练掌握联合收割机作业技能,熟悉基本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持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年度审验合格。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