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