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四章 作业安全 第四十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作业安全 第四十条 联合收割机应当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当齐全有效。 联合收割机作业区严禁烟火。检查和添加燃油及排除故障时,不得用明火照明。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