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较本公约规定更为严格的措施

缔约国可采取较本公约规定更为严格或严厉的措施,如果它认为这种措施对防 止或制止非法贩运是可取的或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