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六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六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