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五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申报审核 第十五条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