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第六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