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