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九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九条 在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风险等级、实习阶段做好分类管控工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