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二十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二十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