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四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