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技术服务 第三十三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技术服务 第三十三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