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条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