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2016年)
  3. 第七章 附则
  4. 第五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99号)中有关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5. 附件:

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2016年) 附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99号)中有关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请表(略,详情请登录税务总局网站)

第五十六条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