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9日交通部公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录一: 附录二: 第四十条 目录 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