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中国港口至外国港口间运输的一、二类船舶,需要对船龄作出限制规定的,由双边商定。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