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更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按本办法规定申请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