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同级交通运输、船舶行业、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船龄系数表 2.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申请表 3. 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 4.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