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平台提供者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等方式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活动的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即时向入网食品销售者推送风险提示、警示信息,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即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平台提供者应当根据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平台提供者应当根据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