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