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包括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业产品,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产品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实行清单管理,制定、调整并公布《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清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