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三章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七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七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改变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的,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增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