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三章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二条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二条 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除应当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外,还应当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 引用法条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