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提高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网络经济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