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第二十七条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第二十七条 鼓励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