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合规竞争。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