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19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19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网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