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网络交易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网络交易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销售额等数据信息。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