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十七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十七条 网信部门对下列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申诉、举报的; 上级网信部门交办或者下级网信部门报请查处的; 有关机关移送的; 经由其他方式、途径发现的。 第一节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