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六条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六条 在证券公司合法营业场所依法开户的投资者,经本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网上委托。 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办理网上委托相关手续时,应要求投资者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并向投资者提供证实证券公司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禁止代理办理网上委托相关手续。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