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网上委托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