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修订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业务标准(以下简称业务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业务标准之外税(费)申报,由省税务机关依据业务标准增补相应的内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