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2)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