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相关环境和社会风险。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